教师与教研员业务能力考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答辩和试讲两部分。答辩主要考评应聘教师和教研员的教育教学理论、实践能力、教科研水平和成果;试讲主要考评应聘教师和教研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业务能力考评时间:初定为2021年3月27日。如有变更,以济南高新区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业务能力考评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校长岗位,个人陈述和答辩成绩之和即为业务能力考评总成绩;教师和教研员岗位,按答辩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业务能力考评总成绩。业务能力考评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业务能力考评结束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业务能力考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无法出具有效证明以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人员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各岗位业务能力考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相关信息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考察。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分别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引进的校长、教师、教研员进行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引进
根据业务能力考评、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情形的,办理聘用手续。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的校长由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安排到高新区学校任职,按照相关人事政策进行管理。
七、引进人员待遇
(一)引进人员按聘任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薪酬待遇。经认定不同级别的名校长、名师的,前三年在学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再发放住房补贴,标准如下:
1.名校长:国家级名校长享受50万元/年住房补贴;省级名校长享受30万元/年住房补贴;地市级名校长享受15万元/年住房补贴。各类名校长的界定,以所在省、市评选公布的文件为准。
2.名师:省级及以上名师享受10万元/年住房补贴。各类名师的界定,以所在省、市评选公布的文件为准。
(二)违约责任。引进人才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期不满5年调离或辞职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并须返住房补贴,聘用合同中约定需支付违约金的还需要支付违约金,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八、其他
(一)此次公开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高新区网站相关通知公告,并在整个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咨询电话:0531—88871583
监督电话:0531—88871081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一:济南高新区引进优秀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xlsx
济南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