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录用公示。经考核考察、用人单位会议研究推荐、通过人事处考察和审核的拟聘人选,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天。
6.体检报到。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就业协议。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根据人事处通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六、其他事项
1.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0-3512355。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学校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人事处
邮编:239000
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
联系电话:0550-3518055
滁州学院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