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笔试
1.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符合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
2.辅导员岗位、非教学专技岗位、管理岗位
辅导员岗位、非教学专技岗位、管理岗位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方能进入面试。
七、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评分。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1.专任教师岗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课堂试讲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
2.辅导员岗位、非教学专技岗位、管理岗位
辅导员岗位、非教学专技岗位、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评委提问等相结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总成绩计算方式:面试结束后,专任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100%。辅导员岗位、非教学专技岗位、管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相应执业资格证,海(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英语和翻译专业教师岗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专业英语八级证、应聘其他专业教师岗位的须大学英语六级证,文体艺类特长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证等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八、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出具测试结果。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用人单位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拟聘人员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须向人事处提交个人放弃申明函以便存档备案。
十、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面试、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等,考生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参加现场招聘面试活动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二、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网站(http://www.hua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719-8238209
监督举报电话:0719-8230703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ls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