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校组织开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公开监督。
招聘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招聘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且参加考核人数不低于岗位3:1比例的前提下招聘计划有效,如未达到比例,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一)专任教师岗位
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教学能力、专业能力三个方面。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辅导员
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
1.笔试。具体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岗位需求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其他专技岗
考核形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因疫情防控需要,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将在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心理测试免费。
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b.hbm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会采取场所消毒、交通疏导、健康识别和保持“社交距离”等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听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医药学院网站(http://www.hbm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b.hbm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9-8875316(湖北医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9-8891077(湖北医药学院纪委)
湖北医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ls
湖北医药学院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