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临时代课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热爱人民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户口不限。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师范类(或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专业、人数
共招聘4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1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6日,上午8:30—11:20,下午2:30—17:30。
(二)报名地点:东营市实验学校教导处。
(三)报名提供材料: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内容及方法
(一)面试时间:2012年11月7日上午9:00准时开始;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地点:东营市实验学校办公楼课堂观察室。
(三)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抽取内容现场说课的形式。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不超10分钟,时间终了,考生必须停止说课。面试(说课)范围: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抽取一课进行说课。
五、考场设置情况
共设三个考场(学科组)。小学语文考场、数学考场、英语考场。
六、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市级医院进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核政审、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聘用后待遇
经考核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按成绩依次确定为临时教师,聘期一学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作标准为1300元/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1500元。
本通知由东营市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8331493(教导处)
东营市实验学校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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