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岗位条件要求的名师、中心组成员、任职证明、毕业班教学经历证明等复印件;
8.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荣誉证书、命题、及讲座、公开课等能反映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9.岗位条件要求的参与课题证明和发表在CN级刊物的论文复印件(论文需提供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版权页和全文复印件;课题需提供开题证书和结题证书);
10.个人简介一篇(A4白纸手写,1000字左右)。
五、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2021年1月22、23日(星期五、六),符合条件人员将遴选条件中要求的各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以及《报名表》提交福州教育研究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办公室(I-405),原件核验后退回。同时将《报名表》电子档发邮箱:4610477@qq.com。
(二)资格审核
由福州教育研究院组建专家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拟定入围人选。
六、考核方式
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核。
1.材料考核(100分)。由专家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核评分。得分按70%权重折算,计入总成绩。
2.面试考核(100分)。说课,候考人根据某一节课的教学内容,撰写说课稿(60分钟),面对评委现场说课(15分钟)。得分按30%权重折算,计入总成绩。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2.由福州市教育局、福州教育研究院组织人员到拟聘用人选所在的学校,调查了解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表现,外调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福州市教育局批准予以聘用。
3.聘用的挂职教研员,挂职期三年。挂职教研员编制保留在原学校。
(二)待遇
1.挂职教研员工资、福利由原学校发放,差旅费回原学校报销。
2.按照《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员年度绩效考评办法》,对挂职教研员进行学年度工作业绩考评,考评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年度考评为优秀或称职的挂职教研员,分别按照每人12000元或800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奖励性绩效由原学校发放。考评为不称职的挂职教研员,退回原学校。
3.担任挂职教研员的教师在晋升高级教师职务时,参照教研员职称评审任职条件,对农村校支教经历不作要求。在担任挂职教研员期间,可参加原学校高一级教师职务晋升竞聘;在三年挂职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参加“专项机动岗位”的竞聘,每人仅限使用一次。
4.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中小学教学名师、省学科带头人、市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等高层次人才的推荐人选,对于挂职教研员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市属学校优秀干部选派到福州教育研究院担任挂职教研员的,予以优先提拔使用。
6.挂职教研员的工作量,按专职教研员标准予以认定。
八、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福州教育研究院实施。请学校予以支持,积极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遴选,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21年遴选福州教育研究院挂职教研员报名表.docx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