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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下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工作的通知》(新都教发〔2020〕32号)精神,参考《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拟公开招聘12名聘用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为非事业编制招聘,招聘的人员按合同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2020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聘用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2020年12月31日前为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聘聘用教师,参加公开招聘时,须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5)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违反师德师风遭受处分,且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列入“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人员;
(8)有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9)未毕业仍然在读不能按时到岗履责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10)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设其它报名途径。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13日16:30
(三)报名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天元小学教务处(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宝光大道南段185号)。
报名表可在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http://gk.chengdu.gov.cn/enterprise/unitIndex.action?unitNo=011002009001002116)公告公示栏下载。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条件表(详见附件1)。
1.填报信息(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13日16:30)应聘者需按照招考公告的要求填写《2021年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报名表》(附件2),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13日16:30。
2.资格审查(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13日16:30)。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负责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名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发放准考证(2021年1月5日9:00至2021年1月13日16:30)。资格审查通过,现场发放《准考证》。现场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届时请带上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
4.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请勿报名,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按50%、面试成绩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
教育综合素能测试。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按照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2:1,且必需的岗位,经学校招聘聘用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报教育局备案后可适当放宽)。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月18日前通过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告公示栏及新都区天元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5)笔试加分
①学校招聘时,择优聘用在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合同期内的在聘聘用教师,按服务年限对笔试成绩进行加分,服务年限满一年加1分。服务年限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②近三年,荣获新都区级赛课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区级公开课未评奖的参照区级赛课三等奖计算;录制视频课荣获新都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撰写论文、案例荣获新都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5分(微课获奖按论文获奖标准计算)。(笔试加分证明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于报名时现场提交到新都区天元小学教导处并签字确认。)
③笔试累计加分不超过8分。
2.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笔试开考比例放宽的岗位,全部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在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过程中,如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21年1月18日前通过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告公示栏及新都区天元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原件校验时须提供应交验的具体材料。原件校验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领取《面试通知书》。
(3)原件校验时须提交的资料:
①《报名表》(附件2)1份;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⑤新都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现聘聘用教师须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合同期内的劳动(聘用)合同(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的复印件1份(其余应聘人员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⑥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⑦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原件校验,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都进入递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递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校验,逾期未参加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校验所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小学教师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面试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开考比例: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之比不低于2∶1,笔试开考比例放宽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告公示栏及新都区天元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5.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告公示栏及新都区天元小学微信公众号公布。
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相同者排名并列。如同一岗位的最末一名因排名并列不能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1.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聘用。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在该岗位内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通过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公告公示栏及新都区天元小学微信公众号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期满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将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按规定对拟聘人员在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进行违法记录审查,审查通过后拟聘人员名单报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和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按有关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与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书,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4.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招聘的聘用教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5.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校区及具体聘用岗位,应聘者拒不服从的则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在此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工资待遇
年综合薪酬待遇约5-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根据学校考核方案及履职情况考核发放。
十一、咨询及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18683525832
监督电话:
(一)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3051399
(二)学校监督电话:13648052855
(三)网址:
成都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http://gk.chengdu.gov.cn/enterprise/unitIndex.action?unitNo=011002009001002116)
新都区天元小学微信公众号。
附件1:2021年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 2021年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报名表.docx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天元中心小学校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