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武教师温馨提示:近期文武教师网收到举报,有诈骗分子发布虚假信息,进行骗取报名费,如信息中涉及报名收费,请各位老师谨慎鉴别,确认无误后再缴费报名,以免上当受骗,一般教育局组织的招聘才需要支付费用,学校招聘不需要支付,文武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欢迎加入湖南教师招聘群:511548580,考情、招聘信息早知道!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高等院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0名。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荷塘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岁以上(即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40名,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详见附件1)。
五、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每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株洲市荷塘区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结束时间2021年3月18日17:30分止(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现场确认时间为现场资格审查当天,举办现场资格审查的暂定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3。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
每位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实行网上报名并须现场确认,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各栏信息填写完整后发电子稿至504763781@qq.com邮箱,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由本人递交纸质报名表(贴好照片)、本科生须提供《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和其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应聘要求。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毕业;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和其他有关资格证原件(应届毕业博士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下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
七、资格审查
(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现场对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填写完整,另附一寸相片2张)。
2、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株洲市荷塘区面向2021届本科毕业生学业情况鉴定表》(见附件4,需填写完整,学院鉴定意见一栏加盖学院公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