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届公费师范生采取双向签订方式;
(2)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和咸丰县第一中学全部岗位: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采取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时,采取笔试加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无学生讲课占总成绩的60%;
(3)咸丰县人民医院和咸丰县中医医院全部岗位: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采取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时,采取笔试加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专业答辩占总成绩的60%;
(4)咸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心理学教师、汽车维修专业教师和茶学专业教师岗位: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不足1:3时,采取实操技能测试和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实操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无学生讲课占总成绩的60%;当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时,采取笔试、实操技能测试和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的40%,实操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4%,无学生讲课占总成绩的36%;
3.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实行100分制。
4.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5.根据考生成绩按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没有进行笔试环节的可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须在体检结果出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测试、体检及考察结果、服务期限及承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集体在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依规审慎确定拟聘对象。
七、公示和备案
专项招聘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州人社局办理备案。根据备案审查情况,拟聘对象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拟聘对象有异议的,应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要求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或提交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承诺书。用人单位对专项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用人单位与专项招聘人员可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九、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体检、递补等相关信息发布平台,要提醒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6824424
0718—6822256
0718—6834956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46709
附件:1.咸丰县2020年第三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xlsx
2.咸丰县2020年第三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