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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高校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涪陵区2020年赴高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2021届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1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涪陵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4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且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在报名期间,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职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其被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涪陵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l.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一览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或兼报多个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诚信、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通过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网上报名正常秩序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2.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7日9:00至12月28日17:00登录“涪陵区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18.201.49.126:85/,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名申请,注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和“报考信息填写说明”,如实准确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登记照,注明毕业院校、届次、专业并加盖鲜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大学期间获奖证书等报名资格证明材料电子照片(图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在300KB以内)。
3.报考资格初审。区教委将对照招聘岗位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如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报考资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见本公告)。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0年12月29日12:00以前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招聘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等,于网上报名结束后2天内在“报名系统”公布。
4.打印准考证。凡通过资格初审且须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2月30日12:00至2021年1月1日10:00登录“报名系统”进入“打印准考证”栏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笔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1.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1年1月1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①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②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③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