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依据报名者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宜春幼专官网(www.gacycu.cn)公布,届时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2.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1月上旬,笔试地点为宜春幼专大城校区,具体时间及考试安排另行通知。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岗位必备的基本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
3.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各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情况,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联络畅通,提供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复审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试、聘用过程,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等方式,音乐、体育专业的应聘者要加考专业测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同时进行心理测试,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
2.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对拟聘用人员,在宜春幼专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待遇
经考试、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确定的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需签订五年工作协议(试用期为三个月)。五年期满后,参照在编在岗相应人员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工作期间,按职称职级享受相应的工资(含绩效工资)、误餐补贴、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在编在职相应人员同等经济待遇,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鉴于国家对高校事业单位编制进行改革,此次招聘不解决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聘用。
七、联系方式
疫情期间,建议通过电话与学校沟通,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联系人:黄老师、肖老师
电话:0795-5295296、13970539588、15270885611
邮箱:ycyzrsc@126.com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大城镇昌西大道66号(大城校区)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宜春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