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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是安徽省唯一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高职学校,是国家优质校、安徽首所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学校原名芜湖联合大学,1997年更名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具有百年历史的芜湖农业学校并入,2012年经省政府批准与芜湖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合并为新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现有一校三区,占地1200余亩,学年招生专业75个,各类境内外在籍学生26000余人;教授等高级职称比达35%,双师比近85%。拥有各类名师(大师)、教学团队和高层次人才170余个,省级以上各类高水平专业群、成果奖、资源库、竞赛奖近3000项目。
学校秉承“崇德、尚能、务实、创新”校训,按照“地方性、市场化、应用型、开放式”办学思路,围绕芜湖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需要,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社会服务、产教融合、提质培优、高水平职业教育改革与探索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办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全面提升,各项事业实现了新的跨越式发展。学校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芜职经验”,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对服务芜湖乃至安徽和长三角一体化融合产生积极影响,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站在历史征程的新起点上,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抢抓职业教育发展新机遇,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三全育人”为抓手,全面深化综合改革,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奋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学校办学业绩(部分)
1.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安徽唯一)
2.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安徽首所、全国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3.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1项、银奖1项、铜奖1项(实现安徽省该赛项金奖零的突破,获奖总数位列全省第一,在全国高职院校属凤毛麟角。)
4.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5.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6.全国体育工作“一校一品”示范基地
7.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案例
8.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评估结果(高职)全国第三
9.全国“双师”型教师发展典型案例
10.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总数位列全省第一、全国第八
1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12.全国云教学管理示范校
13.全国云教学工具示范校
14.获批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三个
15.全国质量管理创新示范单位
16.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17.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单位
18.安徽省普通高校思政教育评估优秀单位
19.安徽省就业再就业培训先进单位
20.中国高职高专院校改革发展活力指数排行第十七位、全省第一
21.安徽省高职发展标杆校
22.安徽省技能大赛标杆校
23.安徽省体育艺术俱乐部制教育教学改革标杆校
24.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最佳组织奖
25.安徽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26.安徽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27.安徽省文明单位
28.安徽省首批校企合作示范校
29.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单位
30.安徽省发明专利百强单位(唯一市属高职院校)
31.入选人民德育“三全育人”课程思政教育资源建设示范院校
32.2020中国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评价全国第12位安徽省第1位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学科建设,集聚学术大师,建设创新团队,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学者来校工作,全面提升学校教学科研水平,促进学校实现“双高”计划目标建设,早日建成专、本(硕)一体,具有世界影响、全国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芜湖职业技术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授、博士及能工巧匠等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人才层次类别
具体引进人才层次以《芜湖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认定及相关补贴实施细则》中的规定为准,引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A层次(国内外拔尖人才)
1.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普利兹克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
2.国家顶级人才、杰出人才;国家学科技术带头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首席科学家或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或专家组负责人;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第一发明人);
3.中国500强企业负责人,国内行业100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国际技能竞赛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B层次(领军人才)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长期项目入选者(含外专);国家级领军人才;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2.中科院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人才奖励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宣部文化名家工程暨“四个一批”工程入选者;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
3.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第二、三发明人);
4.国内行业100强企业负责人,中国500强企业和行业100强企业的二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5.携带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我市产业化,并能够填补国际国内空白的创业项目或团队带头人;
6.能力突出且年薪200万元以上的人才;
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C层次(高端人才)
1.国家人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人才计划(短期项目、青年项目)入选者(含外专);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人才计划(C);
2.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研发平台)负责人、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人才计划(含外专)入选者;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3.近5年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一、二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级专利金奖(第一发明人);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教育部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有在国外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海外留学人才;
5.携带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潜力并在我市产业化的创业项目或团队负责人;
6.取得国家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省(部)级技能竞赛一等奖的高技能人才;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省技能大奖,省技术能手;中国500强企业和行业100强企业的二级子公司负责人;
7.市级以上首席技师;
8.能力突出且年薪50万元以上的人才;
其他相当层次人才。
二、相关待遇
(一)引进待遇(万元)
具体待遇根据业绩成果和水平实行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