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和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心理测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查询。
(二)心理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核安排:
1.考核相关事项以南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ntu.edu.cn/)或短信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由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3.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之间的所有招考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学校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校的资格。
拟聘用人员须与学校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金老师
联系方式:0513-85012806(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0513-85012160(学生工作处)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联系人:汤老师、孙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南通大学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