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各岗位的专业特征,分别采用下列考核方式:
C01、C02、C03岗位采用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专业技能测试+⑤面试考核方式。
D01岗位采用④试讲+⑤面试考核方式(若某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0人,将增加笔试环节,即①笔试+④试讲+⑤面试)。
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心理测试,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心理测试考核人选。
②心理测试:主要以问卷调查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③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测试内容为主题班会,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用相关学科知识对大学生进行主题教育和思想引导的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束后,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④试讲: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按照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试讲办法执行。试讲办法及测试时间将通过短信、电话、邮件或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告等方式告之应聘人员。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⑤面试: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应聘人员。
C01、C02、C03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40%。
D01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D01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20人,增加笔试环节,在笔试成绩合格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考核,合格者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试讲考核人选,最终成绩仍然为:D01岗位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分数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者排在前面。
本次招考工作(招聘岗位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一)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参加体检或考察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学校人事处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以及公示结束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三)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拟聘用人员与学校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需服务5年以上,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858081、0517-83858088
联系人:徐老师、姜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纪委机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858866
联系人:笪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