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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专职辅导员岗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2)具有1年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3)具有1年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担任学生干部、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30日。
(六)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具有5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七)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1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1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12月29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12月15日09:00-12月29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短期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
1.资格复审工作在考核前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
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2)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学生干部工作证明、政治面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
(4)本人的研究方向、主要论文论著的列表(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考核程序在开考前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学校以电话、短信、邮件或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3.考核方式包括: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专业技能测试;④试讲;⑤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