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必须携带加盖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的地点签订就业协议,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双方签约工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放弃签约资格的,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招聘计划出现空余岗位,由招聘单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进行调剂。如同学段同学科调剂后仍有空余岗位,可从高学段同一学科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向低学段同一学科调剂。
(五)体检与考察
(1)签约的考生需参加由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应聘者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http://www.yitong.gov.cn/)。
(3)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已签约且体检考察合格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集中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即为国家正式编制教师,享受当地公办教师一切待遇,被聘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
五、防疫相关要求
1.按疫情防控要求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考生,不能出具解除隔离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面试。
2.考生应在报名前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报名、面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报名、面试。“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报名、面试当天提供2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报名、面试。
3.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4.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报名、面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注意事项
1.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报考)和2021年毕业的定向省属公费师范生不得报考。
2.招聘期间,请考生关注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后所有信息均在官网发布,不再电话通知。因考生原因未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3.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4.已签约且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须在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网站发布的《伊通满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到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报到。
5.报到时,须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如果考生在报到前未能取得上述证件、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凡是考生单方面提出解除就业协议书的,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不出具解约手续。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伊通满族自治县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电话(0434-4222308)进行咨询。
附件1:《伊通满族自治县2021年招聘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