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从高到低依次确认时,最后一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比+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比之和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综合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但若应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专任教师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中试讲和岗位能力测试单项考试分值均为100分,两项考试成绩均须同时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行政岗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值为100分,考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及综合面试相关事宜。
(三)心理测试
在综合面试前采取现场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不纳入考试总成绩。
(四)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综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公布,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综合面试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10分钟/人,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团队协作、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综合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综合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综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者,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属急需招聘的紧缺岗位或因考生弃考造成综合面试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参考考生综合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1、教师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其中试讲成绩和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综合面试成绩×40%。
2、行政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试讲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官网(网址:https://ohr.cqcet.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和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官网(网址:https://ohr.cqcet.edu.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5926001(注册、密码查询等)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592810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