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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和上级关于本次招聘工作的指示精神,现对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番禺区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09:3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人才资源租赁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办公楼〈市桥汽车站西门旁〉二楼)
三、参加考生
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全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审核。需要递补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核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核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考生可以补充材料,但必须于2020年12月7日17:30前送达,逾时不再受理。
考生须提供考生报名登记表(可登录广东省事业单位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根据本人情况或职位要求另外提供如下材料:
1.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2.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专业目录的(没有专业代码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上材料如由国(境)外机构出具,还应提供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3.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证、流动党员活动证、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经由党组织批准入党的入党志愿书等。所提供材料应能证明至2020年8月31日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择业期内的非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5.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考职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请对照《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指南》提供材料。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2.审核完毕,工作人员应签名确认。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或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未能参加面试的,追究审核人员工作责任。
3.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后续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5.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了解资格审核的具体位置,并在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6.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提前注册本人的“粤康码”或“穗康码”,并按时进行健康申报,持“粤康码”绿码、“穗康码”蓝码(当日更新)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具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等流行病学史的报考者须提供资格审核当日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一是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二是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三是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4)考生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身份查验时除外),若出现不适症状或检测发现体温≥37.3℃时,立即带至临时医学观察点,由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排查,分类进行处置。
7.未尽事宜以《广东省事业单位2020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