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及时间地点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并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
2.资格复审材料
(1)身份证、普通话证书、毕业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含生源地、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网上下载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贴好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个人简历;
●亲笔手写自荐书一份,现场填写手写报名表;
●荣誉证书、获奖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现场提问”,主要测试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基本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
2.面试时间2020年12月5日下午。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应聘人员在考核环节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招聘计划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报到,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如在聘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25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10年;硕士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成绩公告等信息将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区教体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公告。
(二)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73-83387339;
监督电话:0573-82058801。
(三)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学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智慧路77号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公开招聘教师教师外地考生入试场申请表
附件3: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非师范)毕业生证明(样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