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教学能力测试
考生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能力测试的人选。对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的人员确认放弃的,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教学能力测试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教学能力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教学能力测试委托专业招考机构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进行测评,要求应试者使用普通话参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要求全英语教学。
1.应聘人员参加教学能力测试(即专业测试,包括教案编写和试讲、试教),以试讲、试教为主,每人备课、编写教案时间为90分钟,讲课时间20分钟。应聘人员教材及教师用书自备,小学使用山西省2020学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目录中五六年级大同市通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英语教材,江苏教育出版社数学教材。幼儿园使用由朱家雄主编,海燕出版社出版,新华书店发行的现行大班教材。
2.教学能力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含)分以上,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3.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每位应聘人员教学能力测试完毕当场宣布个人的测试成绩。
5.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综合成绩=最终笔试成绩×60%+教学能力测试×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同1个岗位,若最后1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及其排名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1.体检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组指定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明确提出复检申请的时限),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是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在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笔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招聘岗位等信息。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认真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灵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安排上岗,聘用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负责联系有关部门按规定为其办理定岗、合同鉴证、工资核定等相关手续。
1、聘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我县对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五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六、防疫要求
1.根据山西省有关规定,考试人员须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境外,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考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手机健康码、行程卡绿码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天内防疫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
3.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和考试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其余时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4.11月15日以来,去过天津市、上海市等出现疫情地区的考试考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应及时报告公开招聘面试领导组,并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
5.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凡隐瞒或谎报,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结果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
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
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监察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公开招聘领导组、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监察组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八、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1523420969613028087793
考务咨询:0352--852279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1.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一览表
2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核表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灵丘县2020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