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对象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谈对象,经面谈工作小组面谈后确定现场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考核
时间地点报名成功后现场告知。现场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程度、综合素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5.签订就业协议
符合直接签约的对象,根据同一学科岗位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遇到同分的,以年龄小的优先),依次选择岗位确定签约,若考核通过人数大于岗位计划数,则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若签约现场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面试考核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即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签订在苍南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
签约补充说明:硕士研究生经面试考核合格但没有签约到相应岗位的,以“双向选择”的方式,由县教育局统筹到城区低段学校或非县城城区相应学科岗位;报考非县城城区学校学科岗位的考生,经面试考核合格但没有签约到相应岗位的,以“双向选择”的方式,由县教育局统筹到非县城城区学校低段学校相应学科岗位。
体检和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时解除就业协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替补。
7.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给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替补。
(2)历届毕业生已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需于2020年12月31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4)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我县中小学事业编制,根据国家和我县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我县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补助。
(2)此批次引进的教育人才享受我县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应严格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可以在招聘时间内指定地点现场报名,逾期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我县从教未满服务期的对象,若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赴其它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具体时间、岗位及计划数等信息另行发布。
(五)苍南县在编在职教师不能作为应聘对象参加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577-64758278,64758543。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官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255479/index.html)。
附件:附件..docx
1.2020年提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学科计划表
2.2020年提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学校岗位计划表
3.2020年提前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