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审通过者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电子邮件告之应聘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学校将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编制备案后,由南通大学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含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工作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5012806
联系人:李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通大学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联系人:汤老师孙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南通大学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