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东烟台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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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名(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球TOP200高校和“双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报考(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生须为研究生学历且所学学科为一流学科),包括应届(含3年派遣期内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人员),符合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也可以报考。全球TOP200高校、“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84年11月2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六)具备招聘简章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应聘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除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于2020年11月23日(含)之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同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视为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在入职一年内必须取得正式教师资格证书,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以上人员正式聘用时需签订入职协议书,无法如期取得的,予以解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烟台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以应聘。符合条件的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也可以应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有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或应聘资格。
1、电子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本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16:00止;
(2)具体要求: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准确填写《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4),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lzjtjrsk@163.com)。邮件名称为“招聘单位+姓名”,应聘人员报名邮件只发一次,邮件发送后两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邮件是否收到。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
(二)网上初审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报名情况,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说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报名结束后24小时内向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务必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解除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6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体检之日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考务费。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报名人数过多,不便于直接组织面试时,由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增加初试环节,初试一般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初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初试相关要求及初试合格线另行通知,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即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如果组织初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初试后因人员放弃造成空缺的,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