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成绩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是2021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受疫情影响除外),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3-5年(含试用期)。未取得简章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资格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取得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top200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单位与此类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聘人员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7),接受体温测量,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详见本简章附件3。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2279393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2279393
监督电话:0535-2279359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1: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双一流“建设高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全球TOP200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名单.doc
附件3: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应聘须知.docx
附件4: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7: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8:“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的申领方法.docx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