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联系方式见附件1),经招聘单位线上审核确认后,对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也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江干区教育局人才招聘”进入“个人中心”,绑定后可在“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材料审核状态和后续结果。
线上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安排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和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前往招聘单位进行材料现场审核确认。
五、考试
现场确认材料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或笔面试相结合,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面试以上课、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满分为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进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体检和考核工作一般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体检、考核的具体事项通知另发)。
此次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岗位,招聘学校可在体检的次日起,两个月内申请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选调、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教育专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8月统一办理。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2021届毕业生不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研究生被聘用后一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
附件1:2020年11月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招聘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3:《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优秀毕业生证明》(样本).doc
附件6:《亲属关系申报表》.doc
附件7:《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附件8:教育部直属、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pdf
江干区教育局人才招聘官网江干区教育局人才招聘服务号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