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签约。预录取毕业生须带三方就业协议书当场签约,并按约定交纳相应的违约保证金(江山中学、滨江高中为1万元,经济开发区小学和城区幼儿园为5000元,其他中小学为3000元),2021年9月到校上岗后退还。
(五)公布结果。江山市教育局与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已签约的毕业生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部门窗口中予以公布。
(六)体检。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参加江山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的预录取人员取消预录取资格。
(七)实习。所有预录取人员均须到签约学校或江山市下属学校参加2-3个月的随班实习。实训情况作为考核录取的重要内容。
(八)考核和资格复审。2021年暑期期间,对签约人员进行考核,并对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考核或资格复审没通过的毕业生,取消预录取资格。
(九)报到。对于资格复审通过的毕业生,要求于2021年8月上旬左右报到参加新教师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届时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部门窗口中公布),再确定安置学校;已明确安置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安置学校确定报到时间或实习时间。
未按时报到的,不服从调配的,均取消录用资格。
五、主要待遇
(一)正式聘用后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阶段(含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5万元左右;高中段教师年人均工资福利17万元左右。享受住房公积金、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免费疗休养、免费体检等待遇。
(三)为非江山籍教师提供城区过渡性居住用房。
(四)对下列全职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合同的教育人才,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奖励: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安家补助20万元或购房补贴40万元(购房补贴限家庭初次在江购房),并每年发放1.5万元的人才津贴;
2.直接考核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5万元。
今后,江山市人才政策将会随着社会事业发展需要进行调整并适当提高相应政策的奖励标准。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1.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
4.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七、其它事项
1.招聘计划若有缺额的,可在本批次或其他提前批次中补录。
2.聘(录)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江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5年内不得调离江山市教育系统。
3.本批次教师招聘相关工作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窗口网址:
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080246/index.html
招聘咨询电话:0570-4071617。
招聘咨询地址:江山市礼贤路304号江山市教育局二楼209室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教育局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