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本科学历报考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须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参加笔试时,考生须持与报名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①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
②笔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本科生笔试结束后,依据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70%的比例核算总成绩,按照相关岗位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招录后剩余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签约。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2021届毕业生自备)和《聘用协议书》。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但本人必须承诺从签订协议起一年内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就业协议。
(六)资格复审。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务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等证件资料到县教育局报到,同时,调取审核拟聘人员学籍档案。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对于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经审批取得招聘资格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统一使用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制的《甘肃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要承诺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公费师范生不得低于6年),违约者按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并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执行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五、优惠政策
招聘的公费师范生在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给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县任教的,每人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招聘的其他急需紧缺人才在我县任教满5年后,给予全日制第一学历博士研究生25万元、硕士研究生20万元的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对于本科毕业生,每人给予生活补助5万元,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对各类招聘人才在我县连续任教不满15年离职的,所享受的各类补贴全部退还。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21届毕业生必须承诺上岗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可能减少陪同人员,做到不聚集、不扎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及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除现场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外,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本次招聘工作由宁县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
(五)咨询电话:宁县人社局0934-6622297宁县教育局0934-6622919
监督电话:0934-6620080
附件:
2. 宁县公开招聘公办高中学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3. 宁县公开招聘公办高中学校急需紧缺人才院校推荐表.xls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县教育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