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通过初选的人员需在指定的日期前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4.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听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意见,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约18万/年。
2.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可落西城区集体户口。
3.协助办理子女入学相关事宜(在西城区建有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
六、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我校官网上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4.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编:100044
网址:www.bucea.edu.cn
联系电话:010-61209188
联系人:谷老师陈老师
北京建筑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