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岗位
(1)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进行排序,并按照岗位数量和应聘人员数量1:4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不足1:4时以实际人数为准)。
(2)学校综合能力考核组考核:依照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2的比例上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不足1:2时以实际人数为准)。
(3)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人数比例为1:1。
对于管理岗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若某岗位面试、考核无第一志愿合格人员,则在第二、第三志愿面试、考核合格人员中进行调剂补充。
(四)阅档、政审、体检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查阅。政审主要涉及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内容。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人事处将通过招聘程序的人员信息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及待遇
(一)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岗位等级:按照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执行。
(三)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六、其他说明
(一)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并对应聘人员进行全程考察,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取消其资格。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师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除考核过程中学校存档的材料外,其余应聘材料均由我校统一按期销毁,不再退还应聘人员。
(三)学校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六)招聘工作联系人:刘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4171213,电子邮件:renshichu@biem.edu.cn。
附件:
1.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第三批)计划表.xlsx
2.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北京经理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第三批)岗位应聘申请表.xlsx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