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聘公告【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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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是上海规模最大的高等职业院校,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商务部对外援助培训基地。现有奉贤、杨浦、宝山三个主要校区,占地面积约753亩,全日制在校大学生11000余人。学院现有专业41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1个,市级重点专业14个,市级教学团队20个,市级精品课程36门;教职工769人,市级教学名师6人,育才奖获得者24人;建有5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95个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于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与上海建工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建立了371个校外实训基地,建立16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5个劳模育人基地。当选担任职业教育合作发展联盟副主席单位,设立海外分校,举办“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人才研修班。
学校定位为以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为特色的多科性、应用技术技能型高校,在“立德立人立业”校训引领下,秉持“厚人文、重实践、强专业、精技能、国际化”人才培养理念,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四大品牌”建设和全国城市化进程。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技岗位31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附件: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20年度下半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计划)
上半年公布的事业编制公开招聘计划不再有效,下半年事业编制招聘计划以本公告为准。
·招聘的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师德规范;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曾因犯罪受过各种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1.高层次人才
A.领军人才
①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带头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②上海市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获奖人才;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领军人才。
B.学科专业带头人
国家级精品课程主持人、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主持人、两次以上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首位指导教师、具有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经历并取得突出成绩者;其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及地位的海内外学科专业人才。学科专业带头人还需负责学科专业团队建设等工作。
C.行业大师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拥有与学院专业领域吻合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掌握核心技术或在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研发及管理人才)的优秀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人员须具有高级职称;获得国家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术大师等称号的人员。
D.二级学院院长
需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相关专业背景,有出色的教学科研能力和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符合A、B、C类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者优先考虑,并可享受相关待遇。
学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的待遇包括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平台建设等,高层次引进人才进校后一般适用年薪制,待遇一人一议。应聘人员通过自荐或专家推荐与学校接洽,并向人事处提交《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登记表》(见附件1),发送至招聘邮箱:zhaopin@succ.edu.cn,高层次人才由学校层面组织直接考核,全年实施。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1-57464112021-57463763
2.专任教师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行业技能大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双师型教师优先;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较高的科研水平;具备高校教师普通话水平和英语能力;具备较强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按学校要求完成核定的岗位教学工作任务,参加教学建设和改革,承担与岗位职责对应的科技研发和产学研工作。
3.其他专技岗位
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应聘岗位对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高校相似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4.管理岗位
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能承担教学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部门业务,胜任管理岗位的工作要求,履行管理职能和服务义务。
三、招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