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准考证一份;
(2)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二张;
(3)《报考信息表》一份(双面打印);
(4)《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贴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
(5)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须有本人照片和公安机关鲜章);
(6)正住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报考岗位有其他资格证要求的,须携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教师和护士岗位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及2018、2019两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可暂不提供;
(9)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10)定向招聘岗位还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提供本人有关材料(与加分要求材料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和县级扶贫开发部门出具的证明;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入伍退役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责任自负。
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调配
卫生事业单位州、县药学岗位(20182001、20182002)和州、县临床医学岗位(20182003、20182004)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少于招聘名额出现缺额时,相同专业要求岗位可进行调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达到50分且服从调配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一次调配,确定递补进入调配岗位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及递补(调配递补)相关情况届时将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公布。
(四)综合类事业单位面试
综合类事业单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每人需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中有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注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名额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本次招考其他(相同层级、相同学历要求)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的,不得进入体检。
七、体检
(一)综合类事业单位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参加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对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藏语文》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二)卫生事业单位体检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
(三)体检要求
综合类事业单位和卫生事业单位体检分别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个人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一次复检要求,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复)检中有冒名顶替、徇私舞弊等违规情形的,取消体(复)检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因报考人员弃权、取消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再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有关报考信息、拟聘用岗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人员,暂予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报考人员在考察、公示期间被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再次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由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派遣到本人报考的县(市)、单位安排工作。
注意:卫生事业单位涉及需要进行岗位选择的,根据通过审核的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现场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后办理审批手续。调配递补考生在涉及调配岗位的考生选择后进行选岗。
十一、聘用管理及最低服务年限
(一)新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后,聘用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与其签订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要约定相应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及时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二)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政策聘用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须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到列入贫困地区专科生引进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须签订贫困地区专科生引进协议,纳入项目管理,省财政按3万元/人予以补助,分三年到位,每年1万元。
(四)事业单位考试招聘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周年。其中,卫生事业单位列入贫困地区专科生引进计划的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的最低服务年限是六周年。新聘用人员必须在初始聘用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期限后方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流(调)动。
(五)州级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无基层工作经历的,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十二、纪律与监督
甘孜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八章的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要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部门。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均立即取消其相关资格,并进入甘孜州人事考试黑名单,责任自负。
(四)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若受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需对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事项时间和地点进行调整,相关事项将及时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网”栏目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在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出场地时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因报考人员不及时登陆指定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准时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范围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打印多份、妥善保管。如无《准考证》,不得参加以下事项:
1.笔试;2.政策性加分;3.资格复审;4.面试;5体检。
咨询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36-2835623。
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836-2833725.
网络报名、缴费技术支持电话: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0836-2835281。
监督电话: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6-2822498。
中共甘孜州纪委派驻甘孜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836-2873290。
附件:1-1《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xlsx
1-2《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xlsx
2.《甘孜州2020年公开考试招聘综合类(含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诚信承诺书》.doc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甘孜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