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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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是娄底市人民政府主办,娄底市教育局直管的公办普通中等师范学校。2008年11月,经湖南省教育厅验收评估,成为湖南省公费定向培养大专层次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基地。2015年学校被评为湖南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被评为湖南省职业教育省级特色专业。2017年11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娄底市委、市政府同意原址新建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校六十多年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传统,狠抓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师范生专业知识与技能培养,为社会培养了4万多名优秀的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学校现有在校学生4000人,教职员工200余人。
为满足新建专科学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求,经娄底市编办、娄底市人社局和娄底市教育局批准,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热忱欢迎各位有志从事师范教育的人员报名。
一、招聘基本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3.报考人员学历、专业等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均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其岗位等级按相关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无对应岗位则高职低聘。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1名(具体见《2020年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均按规定予以公示。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7日至2020年11月9日。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到娄底幼儿师范学校人事科(行政楼二楼9213室)现场报名。
3.报名资格审查及程序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截止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湖南省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本人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以及3张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报名。
(1)全日制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限制为全日制。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如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
(2)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文件精神,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通过招聘考试获得聘用资格的,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可先上岗后补办聘用相关手续。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没有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不予补办聘用手续。
(3)报考岗位明确要求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或具有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的,报名人员必须提供相应证书或合格证明。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文件精神,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不需要教师资格证参加本次教师岗位的报名考试。但在受聘后一年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照规定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加盖所在单位行政公章,单位内设部门公章无效)方可报名。
(5)报考岗位另有要求的按标注要求执行,具体岗位要求见附表:《2020年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6)2018年、2019年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有关证明(如未参加社保证明或档案寄存证明)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8)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名。
4.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该职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部分特殊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同意后再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部分岗位出现无人报考的情况,则由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提出申请,市教育局同意后再报请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将空缺的岗位计划名额调整到报名人数较多的教师岗位。
5.领取准考证要求: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娄底幼儿师范学校官网上发布的公开招聘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1.各招聘岗位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先笔试再面试的顺序进行(教师岗位1和教师岗位2除外)。
笔试。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实际参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的不设置合格分数线,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