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
2、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范围。
3.笔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高中、初中、小学分别在嘉兴教育网、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4.笔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计算。
5.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资格复审对象为入围面试的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职称证书、工作年限相关证明材料、主要荣誉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
1.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等形式。
2.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范围。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章。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面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高中和初中、小学入围人员分别在嘉兴教育网、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1.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高中教师与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初中、小学教师与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对本地无住房的教师,学校优先提供教师公寓或帮助申请人才公寓。
3.对符合嘉兴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教师,按有关规定给予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25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10年;硕士1000元/月,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购房补贴标准为:博士35万元/人、硕士15万元/人。
四、有关事宜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清华附中嘉兴学校组织实施。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人社部门、清华附中嘉兴学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公开招聘的联系方式与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573-83677973(吕老师)
0573-83850525(市教育局)
0573-82058367(南湖区教体局)
监督电话:0573-83850331;0573-82832007;0573-82228947
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嘉兴学校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