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提供周转住房一套(3年之内免房租);同时提供安家费60万元;优秀人才基金5万元。在首聘期内(聘任前3年),每月补助人才津贴3000元;根据淮南市委市政府与淮南师范学院联席会议精神,其配偶具有本科学历、属于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的,可调动到市、区中小学工作;其配偶是公务员的,可调动到市、区公务员岗位;其配偶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可调动到市、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优先解决其子女入学问题。不符合随调条件的,学校可以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等方式安排工作。
*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待遇可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需在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注册(网址为:http://rczp.hnnu.edu.cn)后,然后登陆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提交简历时,请一并详细提供科研成果清单、科研工作计划等材料。
(二)考核工作。经学校同意后,各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公开招聘的考核方式,可简化程序,采取面试、试讲(说课)、学术水平评审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受邀到学校参加考核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可以按照不高于动车二等票的标准报销来回交通费一次。
(三)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考察工作。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拟聘人员应当于学校规定报到期限内提供报到所需材料。届时未能提供所需材料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办《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权威机构发布的标准认定。
(二)在编引进的领军人才、教授、中青年学术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服务期限按照《淮南师范学院教职工服务期管理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待上级部门批准,最终以上级部门批准通过的公告、计划为准。
(四)人才引进的程序、待遇、考核与管理等事宜均按照《淮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五)招聘工作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淮南师范学院(泉山校区)
邮编:232038
联系部门:淮南师范学院人事处
淮南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rczp.hnn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0554)6863593
E-mail:rske@h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