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
公 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队伍建设,充实和优化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切实加强专业学科师资力量,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满足县幼儿园新建、扩招的要求,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幼儿园教师:16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已在各级各类学校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必须是学前教育专业),并具备幼儿、学前教育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要求: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按公务员招录条件)。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0日至8月19日。报名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秘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填写考试报名表。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将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由人保局、监察局、教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提请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数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笔试试卷参照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语文,总分为100分。笔试入闱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总成绩入闱末位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入闱。报名比例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5比例入闱进入面试。考试时间:2011年8月21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11年8月20日下午6时前到德安县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人秘股领取准考证。
2、面试。面试含说课和专业特长考核两项,各50分,合计为100分。说课科目为大班下册课本数学内容(江西高校出版社教材),专业特长考核为绘画、唱歌、舞蹈、琴法四项。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专业特长考核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合计30分钟。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安排。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造成缺额的,将根据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聘用分配
拟定聘用人员名单经向社会公示无异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县政府审批。聘用者,享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92-4333101 0792-4338700
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安县监察局 德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