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普通话证书在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目前不设有效期。
(5)参加国考人员提供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并粘贴在《体检表》正面空白处。(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上述材料中,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填写并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成功、校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快递到付(或中国邮政官方代支付)方式:在网上申请时,选择快递方式领取,填写具体详细的收件人地址及收件人联系电话(建议申请人选择快递领取方式)。
四、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2020年10月24日-26日
体检结束后0.5天可领取报告单。
2、体检地点(指定):
宿州市妇幼保健(其它体检机构检查结果无效)。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汴河西路天都酒店东侧路北
电话:0557-3693168
五、温馨提示: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已于2015年12月31日结束。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一)从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二)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可以按照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已取得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除外)。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0557-3025718
监督电话:0557-3914631
宿州市埇桥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