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察。考察对象按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由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
(五)体检。对拟引进的初步人选,参照人社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空缺岗位人选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提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报市人社局。对公示中反映出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
(七)办理手续。拟引进人才由教育、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人才引进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引进人才与用人学校签订至少6年以上工作合同。被聘用人员均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聘用合同正式生效,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教育急需紧缺人才占事业编制。用人单位有编制的,在本单位空编中优先解决;没有编制的,由编制部门从引才“周转池”中调剂解决。引进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转正,不合格予以解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周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三)生活保障。对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和博(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住房和生活补贴,其中公费师范生和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对引进的本科应往届毕业生试用期满后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安置费;为没有住房的免费提供教师单身公寓(内设卫生间和厨房)。
(四)职称评聘。依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工作1年后可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引进的本科学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五)扶持激励。优先推荐引进的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研项目、参评省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领军拔尖人才,优先评选安定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领军拔尖人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六、联系方式
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定西市安定区公园路1号统办2号楼430室)
电话:0932-82189610932-8212547
邮箱:adjyrcyj@163.com
邮编:7430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定西市安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定西市安定区教育系统2020年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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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