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教师招聘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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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7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0月12日至2002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0月12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10月12日);具有特级教师及以上称号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69年10月12日)。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选聘单位电子邮箱,标题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工作人员收到应聘材料后,将进行资格初审并与应聘人员回复确认,如未收到回复或有异议,请于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与选聘单位联系,逾期视同自行放弃。
2.报名材料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提供本人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社保缴费清单作为证明,以及其他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2)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另须出具所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招聘除专职辅导员岗位(岗位代码006)以外,原则上不组织笔试,直接组织专业面试。如专职辅导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报名截止后,经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备案,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选聘单位网站公示3天,组织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人员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