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9月30日9:00
(2)测试地点:青龙职教中心
(3)测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由评委根据实际情况现场确定,保证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执行同一标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合格分数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成绩公示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名次及各岗位名额确定考核人选。若某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聘用:①起始学历高考生优先;②有高中、初中教师资格证考生优先;③本地生源优先④仍不能确定的通过加试答辩取其成绩高者。
(四)考核(9月30日)
考核由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通过核查档案、外调等方式考察拟聘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10月1日)
体检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表、小二寸照片1张到达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空腹)。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公示(10月2日-10月4日)
拟聘人选在qltgjs@163.com邮箱(密码:7883503)、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举报电话0335-7883503。
五、聘用管理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往届未就业的各类院校毕业生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并获得职业教育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者可续聘,考核不合格或届时未获得职业教育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不予续聘。
被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在职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不含精神文明奖);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参照所在单位在职同类人员标准缴纳。职称评定参照《河北省流动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法》(冀人发﹝1998﹞168号)办理。聘用教师人事档案暂进入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六、其他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应试人员参加报名时,保持间距1米,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和个人承诺书,不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能参加考试。报名、笔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时要测量体温,体温≥37.3℃的考生,经医务人员研判,同意考试者,在隔离考场考试。
3.某个岗位报名人员不足时,剩余岗位指标可根据报名情况调剂到其他岗位。
4.招聘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日程安排可能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qltgjs@163.com邮箱(密码:7883503)发布的实时信息。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考生承诺书
2.2020年青龙职教中心专业教师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