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咨询电话。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0515-86668399(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四、考试和资格复核
1.资格复审。应聘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与网上报名上传一致的材料,其中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它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2.面试。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考生在招聘岗位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每位考生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12分钟(包括微型课和答辩),成绩在面试结束时现场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
3.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末位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cnxq.yancheng.gov.cn/,下同)公布。
2.体检工作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手续。须于2020年11
月30日前向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和教育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手续齐全者办理聘用手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先签订协议书,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可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纳入盐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人员编制统一管理。
3.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聘用者上岗后,学校对其教育教学实绩进行绩效评估,经考核合格者,享受盐南高新区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经考核不胜任学校教学任务须服从盐南高新区教育部门安排,不再承担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教学任务者,不享受合作办学人才引进待遇。
5.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聘用学校服务期未满3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020届毕业生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全程监督,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组织人事部、教育局组织实施。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6668399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16156
本公告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 位教师岗位表.xls
2.华东师范大学盐城实验中学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 位教师报名表.docx
中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教育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