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报名表1份(本人签名确认)。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学业成绩表(要含大学四年成绩)、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毕业未就业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并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④已就业人员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五、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教学基本技能,由评委专业提问,考评组综合评议(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2.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经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加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延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pzf.gov.cn/)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示。
六、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实行补充招聘。即同一学科面试考生未被录用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按分数排名从符合报名条件的剩余空缺岗位中进行现场报名、补录。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pzf.gov.cn/)延平区教育专栏上公示,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经审核合格后,由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注意事项
1.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专业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0年)中“**类”所列专业的均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准予报考。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本公告有关时间节点要求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十、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99-8069867。
附件:
1.《2020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岗位简章》.doc
2.《2020年南平市延平区中小学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学科教师报名表》.doc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