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烟台教师招聘 烟台职业学院招聘(第二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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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烟台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立项建设单位、首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试点院校、全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院校。学院地处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在校生17000余人,设有15个系部,开设50余个专业,涵盖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土建、交通运输、财经、商贸、食品化工等13个专业大类,紧密对接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和烟台市主要产业、产品集群,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拥有三年制大专教育、“3+2”专本贯通分段培养、直招士官定向培养、预备技师培养等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模式。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文明校园”“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40余个。荣获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设置44个招聘岗位,共计57个招聘计划,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分为A类岗位、B类岗位和C类岗位。考试类别分为教育类、综合类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等详见附件1,《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A类岗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B类岗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含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可以报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名单详见附件2,“双一流”高校及学科名单如有变化以官方网站最新公布为准。
3.C类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技能人才学历放宽至本科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须为1984年9月18日(含)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为1979年9月18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1974年9月18日(含)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5.报考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现场资格审查前一天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6.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组部办公厅、人社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及其认证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外,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等证书,应于2020年9月18日之前取得。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解约证明),3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手写在《诚信承诺书》下面空白处)。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得应聘。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其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面向博士的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
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10个工作日后,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招聘程序(疫情期间实行远程网络招聘),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学院将于每月月初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及报名系统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2)B类、C类岗位:面向硕士及以下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9月22日16:00进行网上预报名。
查询时间:2020年9月19日9:00-9月23日12:00。
2.报名方式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应聘人员登录(http://112.124.17.164/)烟台职业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首次登陆,需注册),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信息提示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凡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报名截止时间(9月22日16:00),自动停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3.网上初审
网上报名期间,由专人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4小时后至9月23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9月23日16:3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二)A类博士岗位直接考察
报考A类博士岗位人员不参加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招聘采取现场或远程网络直接考察的形式进行,具体采用面谈提问的考察方式。考察分岗位(专业)进行,同一岗位问题相同,根据考察情况,由考察组成员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等次确定拟聘人选。考察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和考生微信群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B类、C类岗位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考B类、C类岗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须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拟报考B类、C类岗位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现场报名。
1.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25日9:00-17:00,烟台职业学院行政办公楼一楼109房间。
2.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9月19日12:00至9月24日12:00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身份证。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升本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没有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的除外)和报到证,3年内择业期内未派遣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5)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也可提供解约证明。
(6)博士毕业生须提供主要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目录及荣获国家、省(部)级荣誉等相关材料。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包括附件1“招聘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加盖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印章的《学习成绩表》以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地市级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9)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资格、资质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的证书。
(10)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3年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11)《应聘烟台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可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