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超过5:1比例时,则另加笔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岗位职业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入闱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若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小于5:1(含5:1)比例时,根据资格复查情况,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与成绩计算
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结构化面试,其中试讲的成绩权重为60%、结构化面试的成绩权重为40%。试讲与结构化面试作为整体一起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所报岗位相关专业课程的授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事能力及相关知识等。
(3)总成绩要求。总成绩需在80分(含8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4)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2.B45—B59号岗位
(1)B45—B59号岗位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结构化面试人选(入闱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如果达不到3:1比例,则笔试后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构化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主要考察岗位职业能力等。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事能力及相关知识等。
(3)总成绩要求。总成绩需在80分(含80分)以上,否则不予聘用。
(4)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3.资格复查。对A1—A44号岗专业能力测试与B45—B59号岗结构化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安排在A1—A44号岗专业能力测试、B45—B59号岗结构化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需携带材料:《九江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一批招聘公告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社保参保记录(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提供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择业期内毕业生(2018年、2019年毕业生)提供“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或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以及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论文、课题、在校成绩单、取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因资格复查不合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笔试、A1—A44号岗专业能力测试、B45—B59号岗结构化面试、资格复查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各环节成绩将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A1—A44号岗与B45—B59号岗在总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09号)和有关规定执行,须在学校指定的省级三等甲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总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未入闱体检范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4.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九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附件: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