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学校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有弄虚作假(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或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须提交如下有关材料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1.应聘人员身份证;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各1份;非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毕业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科研业绩材料须提供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
(二)考核程序
考核包括教学试讲、面试两个环节。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1.教学试讲:根据招聘的岗位,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人员。体检在学校指定或认可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相关要求。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侧重考察其师德素养、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形成考察报告,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
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
六、公示与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与初次就业的人员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及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人才办负责人才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98600,0515-88168891
联系人:吴老师,董老师
盐城工学院监督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联系人:陆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83236078
盐城工学院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