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教育类岗位笔试中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占20分;综合类岗位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报考教育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综合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果在海兴县政务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面试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英语学科采用英语试讲)。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随机抽取章节,现场准备20分钟,试讲10分钟。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报考综合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在海兴县政务网公布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教育局对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包括就业通知书)。学历审查由社会事务局把关,教师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县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社会事务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兴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县社会事务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事计划和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疫情期间笔试及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
(二)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具体把握如下:
1、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内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河北,且期间不得离开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海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试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6621178
附件:
海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