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沧州海兴中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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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海兴县中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县社会事务局统一组织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普通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接本)。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海兴县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
(1)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0年以前毕业,现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考1002、1004、1006、1009、1011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1001、1003、1005、1007、1008、1010岗位的考生聘用时如暂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一年内未取得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师范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2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8:30至2020年8月31日17:3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海兴县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岗位”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指定邮箱gbg6621178@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海兴县社会事务局、海兴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海兴县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3)毕业证;
(4)以“姓名+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命名的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
(5)教师资格证;
(6)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经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人员在海兴县政务网进行公布,同时通知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考场、考号、座位号等相关事宜。
4、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发现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6、完成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最后一天开始按要求申领河北“健康码”,并坚持每天打卡,截止到面试结束,不可中断。(具体操作要求见本方案中:六、疫情期间笔试及面试注意事项)
7、考生在笔试现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现金)。
(二)笔试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教育类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综合类岗位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