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管,举报电话:7726702。
2、各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审核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纪违规操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各报考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证件和材料,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不得提供不属于记分范畴的材料。对违纪违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报名资格,且两年内不准报名。已聘用的一律取消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搞好双牌县2020年教师进城招考工作,成立双牌县农村教师选聘交流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胡佐军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分管副局长袁亮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人事股、纪检组、基教股、教研室、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股、纪检组、教研室、基教股等股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选聘交流工作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等具体工作。同时,邀请纪检组、县编办、人社局相关人员全程参与,严格监督,确保招考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双牌县教育局
2020年8月19日
附件1:2020年双牌县农村教师选聘交流到城区学校幼儿园任教报名表
附件2:双牌县2020年选聘县城学校及幼儿园教师考核记分办法
一、参加工作时间(5分)
在农村学校工作满5年记2分,每增加一年加记0.2分。经教育局批准同意到县城跟班学习或办理了抽借调公函到其他部门工作的计算教龄,未经批准同意的,其在外单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教龄。此项满分为5分。
二、学历层次(3分)
专科学历记2分,本科学历记2.5分,研究生记3分。此项满分为3分。
三、评优评先(6分)
2017年9月—2020年7月,获省级、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最美乡村教师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最美教师”“道德模范”等称号的,省、市、县级党委政府奖项分别计3分、2分和1分。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奖项分别计2分、1分和0.5分。此项满分6分。
四、教学竞赛获奖及示范培训(6分)
2017年9月——2020年7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活动,获国家级一等奖(特等奖)每项记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获省级一等奖(特等奖)每项记2.5分,二等奖每项记2分,三等奖每项记1.5分;获市级一等奖(特等奖)每项记2分,二等奖每项记1.5分,三等奖每项记1分;获县级一等奖每项记1.5分,二等奖每项记1分,三等奖每项记0.5分。一年内同一奖项只取最高奖项一次。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培训并担任培训教师的,每节次示范辅导课,国家级记4分,省级记3分,市级记2分、县级记1分。此项满分6分。
五、年度考核(3分)
2017年—2019年,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年记0.5分,优秀的每年记1分。此项满分为3分。
六、教学成绩(15分)
考察2017年—2019学年度三年的教学成绩,基础分3分,每学年为4分,共计15分。以所教科目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三项综合名次记分,具体记分办法如下:
1.每年度记分名次为当年任教所有科目的综合名次(即任教科目名次总和除以科目数量)。
2.名次记分为:第一名记4分,具体年度名次减记分:小学(4分×{本人当年综合名次/20})、初中(4分×{本人当年综合名次/12})。
3.考察科目按A等、B等、C等三项比例的综合名次进行记分,记分办法同第2条规定。
七、担任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5分)
2017年9月—2020年7月,担任副校长每学年记1.2分,担任过中层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和班主任每学年记1分。担任学校正副校长和中层干部以县教育局任职文件为准(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记1分,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记1.2分。此项可重复计分,满分为5分。
八、类别学校(4分)
全县学校类别以原奖励性绩效工资地域补差划分的类别为准。在四类学校工作的每年记0.4分,在三类学校工作的每年记0.3分,二类学校工作的每年记0.2分。此项满分为4分。
九、继续教育(3分)
2015年1月1日以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10学时记0.06分(以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系统”打印出来的学时数为准,采用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此项累计分最多不超过3分。
附件3:双牌县2020年农村教师选聘交流到城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考核信息表
附件4:双牌县2020年农村教师选聘交流到城区学校任教报名表
附件5双牌县2020年农村教师选聘交流到城区学校任教考核分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