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时间:2020年8月28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及应用等专业知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名单。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追加招聘计划。
五、复审和录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区内临时代课教师应聘,需单位出具2020年4月前工资单(以工资单为准)和任教证明,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审查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据考试成绩择岗聘用。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合同为三年一签,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继续聘任的,可以从中择优聘任。原学校没有岗位,可选择到其他有岗位的学校应聘。受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聘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第二次聘任无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每月2800元,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每人每月500元,按绩效考核结果,期末一次性发放,同时为其缴纳“五险”。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服务期满三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经单位考核,实绩考核B级以上,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合格以上,且在服务期内无有偿家教等违纪行为,将按年适当提高合同制教师待遇。
六、其他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审查和录用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政策咨询电话:0632-6681680(区教体局政工工作室)
附件:2020年台儿庄区教育系统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xlsx
台儿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台儿庄区劳务合作中心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