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下载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不需提交。)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照片请贴在教师资格证书照片粘贴页上(附件2)。
(八)《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2020年已经参加苏州大市范围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新教师入职体检人员,可提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在本次认定时免予重复检查。
(九)2020年相城区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暨承诺书(附件3)。
(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附件1)。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并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的顺序放好。
其他
1.请严格按照现场确认批次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2.申请人须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凭“苏康码”绿码,测体温后(<37.3℃),方可进入相城区行政审批局;
3.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排队人员较多,请于附近等候;
4.提交申请材料(摆放顺序与封面目录一致,系统已验核的不需放在里面);
5.因个人原因无法亲自前往现场确认点,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申请人,请填写委托书(附件4)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6.相城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申请人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证书的领取时间和方式请及时关注相城区教育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相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