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要根据所在地及旅居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相关工作。考生参加笔试时,要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配合准备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出现发热等特殊症状,需送医治疗以及到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在进入考场前以及考试过程中均需佩戴口罩。
(5)本次考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随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tp.gov.cn/)的有关公告。
四、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由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9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疫情防控要求的相关材料,缺少证件、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通过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tp.gov.cn/)查询。
(二)资格复审
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按1:2比例确定,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选确定,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的名单、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tp.gov.cn/)通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三)面试
1.人选确定:面试人选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面试方式及内容:各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在考生所报岗位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由专家评委对其掌握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试讲人员的形象、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表现情况给予评价。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即达不到60分不能录用。
3.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tp.gov.cn/)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确定
本次笔试和面试分数权重比例为6:4,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的总和。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人选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由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体检的时间和地点:通过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tp.gov.cn/)通知。
(二)考核
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名单在阜新市太平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xtp.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拟聘人选要在公示期结束后,将本人档案等相关手续送交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符合“先上岗、再考证”条件(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被聘用的考生,应当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考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包含试用期),在聘用单位服务期满方可流动。
七、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按管理权限由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由太平区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全程监督。对有下列行为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已经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与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者。
注:所聘用的幼儿园教师使用的是小学空余编制。
本公告由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8—6323155)
附件1:2020年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0年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20年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0年阜新市太平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表.doc
阜新市太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